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,按照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云水保〔2023〕17号)有关要求,9月25日,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验收核查组对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(昆明段)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现场核查。石泸公司领导及水土保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监测等单位负责人陪同参加此次核查。
现场核查
核查组由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站长赵逵任及昆明市、石林县水务局领导,技术支撑服务单位技术人员组成。核查组实地查看了石泸高速公路(昆明段)部分弃渣场、部分主线水土保持措施实施、截排水措施和植被恢复情况,翻阅了水土保持有关资料,并进行座谈,核查组对石泸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。
台账资料核查
下一步,昆明石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,积极践行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的生态文明理念,提高水土保持意识,落实水土保持责任,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定、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及核查组整改意见,加大巡查检查,强化整改,做好石泸高速公路(昆明段)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及维护。